tag:blogger.com,1999:blog-38564685.post9194847382120362555..comments2024-03-26T15:41:17.093+08:00Comments on 電腦玩物: 簡單設定取用限制,安心讓小朋友玩你的 iPad iPhoneEsor Huang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426807330996372963noreply@blogger.comBlogger7125tag:blogger.com,1999:blog-38564685.post-54405472138625689892012-09-18T07:49:02.245+08:002012-09-18T07:49:02.245+08:00很棒的提議,改天來寫寫這樣的專題^^很棒的提議,改天來寫寫這樣的專題^^Esor Huang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042680733099637296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8564685.post-19350372872844902552012-09-17T22:32:35.273+08:002012-09-17T22:32:35.273+08:00看了大家的意見反而很有興趣知道塵大的電腦單機軟體還剩下什麼沒被線上工具所取代的,也許可以寫個專題?看了大家的意見反而很有興趣知道塵大的電腦單機軟體還剩下什麼沒被線上工具所取代的,也許可以寫個專題?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8564685.post-3935909759083458892012-09-17T19:54:03.452+08:002012-09-17T19:54:03.452+08:00呵呵,別在意,不會有冒犯。
其實有時候我的想法也是很單純,就是分享我自己最近的一些數位心得而已^^...呵呵,別在意,不會有冒犯。<br /><br />其實有時候我的想法也是很單純,就是分享我自己最近的一些數位心得而已^^Esor Huang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042680733099637296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8564685.post-57940234797110623602012-09-17T16:54:31.929+08:002012-09-17T16:54:31.929+08:00我倒是挺支持現在的主題方向。以前愛看這部落格就是因為那時最常用的裝置就是桌上型電腦,而電腦玩物也提供...我倒是挺支持現在的主題方向。以前愛看這部落格就是因為那時最常用的裝置就是桌上型電腦,而電腦玩物也提供了許多新鮮的軟體和想法。<br />到了現在我想包括我在內的大部分科技人使用智慧型手機跟平板早就超過使用電腦的部分了!理所當然更愛閱讀與行動裝置有關的話題。<br /><br />我覺得這部分本來就是與時漸進的,這部落格的精華從以前就是講解有效率的數位生活方式,而人們的數位生活已經從電腦走向行動裝置了,主題的成長當然也是必然也是必需的。如果現在還再講Win98等的主題這才慘了。<br /><br />僅個人拙見,可能異塵的想法與我不同,如有冒犯請多見諒<br /><br />P.S.如果真的喜歡部落格主的文章的話,何不參考以前他的文章,用Google閱讀器等"電腦"的方式就可以略過不想看的主題啦PCgamer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5697074306608834595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8564685.post-57767732366169109182012-09-17T16:08:54.316+08:002012-09-17T16:08:54.316+08:00我了解啦。只是一般人所說的"電腦"是屬於比較狹義的,我想您應該了解我在說什麼,所...我了解啦。只是一般人所說的"電腦"是屬於比較狹義的,我想您應該了解我在說什麼,所以就不在此花費文字來定義"狹義的電腦"。<br /><br />我相當喜歡您之前的文章,也定時都會閱讀。只是現在文章多半是關於"行動裝置"(同意是為電腦的一種,只是您不覺得"行動裝置"比"廣義的電腦"來的更為精確?")而說實話,目前個人沒有也沒需要擁有"行動裝置", 所以相較於之前而言,比較難以融入您現今的文章,主觀上較為失望。所以上來發發牢騷…<br /><br />這完全是我個人主觀意見,而我也了解名字標題是您的自由。所以就單純的上來說一下我的想法。如有冒犯,還請原諒。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8564685.post-71295965328248523502012-09-17T14:06:27.724+08:002012-09-17T14:06:27.724+08:00呵呵,你把電腦想成數位腦其實都是一樣的道理
而行動裝置無非也是一種電腦呵呵,你把電腦想成數位腦其實都是一樣的道理<br /><br />而行動裝置無非也是一種電腦Esor Huang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0426807330996372963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38564685.post-60774081262531700172012-09-17T12:59:54.249+08:002012-09-17T12:59:54.249+08:00不好意思,離題一下。
我是覺得是不是該把"電腦玩物"改成"行動玩物&q...不好意思,離題一下。<br />我是覺得是不是該把"電腦玩物"改成"行動玩物"或是類似的?我是覺得現今的內容已經跟之前所說的"電腦"好像沒什麼太大的關係了。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